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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色」影師遊說拍性感照 2女學生遭性侵(2010/01/06 09:44)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台中市一名攝影師張正暘,打著「青春不留白」口號,誘騙兩名18歲女學生拍清涼性感照,趁機連續性侵害兩名女學生,並恐嚇不得報案,否則將公布裸照;台中地院5日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5年徒刑。
判決書指出,42歲的張正暘原在中市西區公館路某大樓,經營「愛玩魅」婚紗攝影社,營業時間很不固定,開店沒多久,去年10月就搬走,並在逢甲夜市「碧根廣場」擺攤招攬生意。
去年2月,兩名18歲女學生前往張的工作室,張正暘以「青春不留白」為由,遊說兩女拍「藝術」照留念。其中1人先挑造型服裝及化妝,另一女原想只拍婚紗,在張嫌遊說下也決定拍藝術照。兩人先輪流拍婚紗照,張嫌並趁機性侵一女,由於被害人不敢張揚,另一女進棚時,張嫌色心又起,再度性侵得逞。
本案開庭時,張辯稱因現場音樂、氣氛,才和兩女自然發生性行為,且當時被害人男友在攝影棚外,他怎敢性侵?但法官不採信,仍判處他5年徒刑。

「青春不留白」攝影師姦2女
18歲結伴拍性感照留念 棚裡失身 狼判5年 2010年01月06日蘋果日報

【鄧玉瑩╱台中報導】台中市「愛玩魅」婚紗攝影工作室的攝影師張正暘,以「青春不留白」遊說兩名十八歲女學生拍清涼性感照留念,兩名女學生在同天陸續進攝影棚化妝,僅穿內褲、披浴袍拍照,張竟趁機連續強姦兩名女學生,他雖然否認犯行,昨仍被台中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,判處五年徒刑。

誤入陷阱
張男的律師林錦隆昨表示:「這事根本是雙方你情我願,沒有強迫,他(指張)一定會上訴的。」
教擺姿勢趁機壓倒
法院判決書指出,「愛玩魅」婚紗攝影工作室負責人張正暘(四十二歲),去年一月在台中市逢甲大學附近的碧根廣場設攤招攬生意,以「青春不留白」和低價,打動一名少女,約定數日後到張的工作室拍照。
拍照當天,少女另邀一名女同學一起去拍照,女同學男友也到工作室。兩女禁不起張遊說,各自挑選清涼性感的四種造型,輪流換衣服進攝影棚拍照。
張見少女僅穿內褲、幾近全裸披白色浴袍的性感、羞澀模樣,竟撫摸她私處,還強拉少女的手摸他的下體說:「妳那麼性感,讓我很想跟妳做愛。」女子雖推開拒絕,卻仍被張嫌強姦得逞,並恐嚇她不能聲張。
少女出棚後,換女同學進棚。張按數次快門後,趁指導她擺姿勢之際,將她壓倒在沙發上強姦,她欲尖叫、出手反抗,張恫嚇如果她反抗,就將她們的裸照上傳到網路讓同學看,致她心懼噤口。
當天兩女都因害怕而不敢講出遭性侵的事,彼此也不知對方被性侵,連陪同前往的女同學男友也不知情。當晚,第一個被性侵的少女告訴男性友人,再由男友人轉告父母後報警處理。
少女內褲驗出精液
張到案後否認與兩名少女發生性關係,但後來檢警從少女內褲驗出他的精液,他又改口稱當時燈光美、氣氛佳,少女同意和他做愛,是女同學主動勾引他,但張測謊未過。法院審理認為,兩少女與張素昧平生,不可能第一次見面就主動獻身,且無陷害誣指動機,不採信他的說法,依法判刑。
拍性感照留意之處
.要有親友在場陪同拍照
.若單獨前往,現場應有女性第三者在旁
.照相館外觀宜為透明玻璃
.與攝影師保持距離,身體勿讓人碰觸
.拍照前,打聽照相館口碑和攝影師品德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攝影專家許清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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